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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草原-白桦林-黑山头3日游

呼伦贝尔草原-白桦林-黑山头3日游

旅游天数:3天

原价:¥1580元     优惠价:¥1380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13604600200 0453-3922232 0453-3926109

 



行程特色:

线路玩法:

旅游小贴士:

行程安排:

第1天   哈尔滨--海拉尔

哈尔滨火车站集合乘车赴海拉尔。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火车上

第2天   海拉尔 -满洲里

早上火车站统一集合,乘车前往【呼伦贝尔草原景区】(游览时间约100分钟)抵达草原后热情好客的蒙古族姑娘献上草原独特的蒙古族迎宾仪式【草原迎宾仪式】——【马队迎宾】(费用已含)马队列队欢迎远道而来的贵宾,热情好客的蒙古族献上【下马酒】(费用已含),观赏【草原小型那达慕】(博客表演.赛马表演.马术表演。费用已含)参加草原上最传统的祭祀活动【祭敖包】,午餐品尝草原上的传统美食【手扒肉】(费用已含)。草原活动同时可以观看【蒙古族歌舞表演】(费用不含),尝试【草原骑马】(费用不含)真实感受巴尔虎蒙古牧民的生活,感受草原上的游牧文化。乘车前往中国北方第一大湖-【呼伦湖】(门票已含),湖水碧波荡漾,像一颗晶莹硕大的明珠,镶嵌在美丽的呼伦贝尔大草原上,让您感受它的博大与壮美。之后了解【蒙银文化部落】银器是蒙古族的传统工艺品,有着悠久的历史,凝聚了北方游牧民族的智慧和传统文化的精髓,用独特的民族艺术语言,创造了每一件工艺品。这些银器散发着草原文化的艺术气息。同时也是我国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珍品。前往【国门景区】(外观约30分钟,门票不含)。晚餐不含自主选择。满洲夜景格外迷人。素有北方东方明珠之称,晚21:00左右(根据日落时间定)乘车夜游满洲里。结束后前往酒店。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满洲里

第3天   满洲里--额尔古纳--海拉尔

集合后前往【贝拉广场】商业中心自由活动,(附近有城市商业综合体万达广场以及有完整猛犸象骨骼化石的猛犸象展厅,自由活动约60分钟)。乘车沿途走【边防公路】——草原观景黄金路线,沿着额尔古纳河一路行驶,(途中不便停车,提前去卫生间)。欣赏亚洲最大的湿地【黑山头湿地景区】(门票已含,游览40分钟)。品尝草原生态茶,登上观景平台可欣赏到根河湿地的全貌,曲水环抱草甸,岸边矮树灌木丛生,绿意盎然,湿地上花草摇曳。山间【白桦林树屋】连绵成片,可以想象在充满诗意的白桦树上悬空搭建的房子是什么样子的吗?在这里就能看到。午餐结束后乘车返回海拉尔,结束愉快旅程。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火车上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住宿:满洲里一晚住宿

用餐:行程中标注用餐

小交通:当地旅游巴士用车


费用不包含:

保险:个人意外保险

单房差

个人消费

费用包含里未标注的其他费用

预订须知:


预订流程及付款方式:

1、我社将行程计划及旅游合同发至您手中,若无异议,双方通过邮箱或传真形式回传确认,我社开始安

排一切旅游事宜。

2、付款方式:签订协议之后,请支付宝支付费用。
   支付宝账号: 2295761508@qq.com

3、对公汇款:

开户名     绥芬河凯翔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农行绥芬河金冠支行

银行账号  08261001040001689

4、 财务账号:
       户名      杨秀杰
       开户行 农行绥芬河金冠支行
       账号 6228480208348244079

5、门市支付:请联系我们
      0453-2922232-3926109
      13946313375

6、下单之前建议联系客服
      3001337870
      3001345965
      3001376864
   

 预订限制

  • 本产品不接受81岁以上(含)客人预订,敬请原谅。
  • 出于安全考虑,本产品不接受孕妇预订,敬请谅解。

预订说明

  •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应由客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违约条款
  • 旅行社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30日至16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行程前15日至8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
    行程前7日至1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的违约金。
  • 旅游者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30日至16日,收取旅游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
    行程前15日至8日,收取旅游费用总额80%的违约金。
    行程前7日至1日,收取旅游费用总额9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收取旅游费用总额100%的违约金。 

温馨提示:

 预订须知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12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旅游合同。

2.团队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安全须知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温馨提示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