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提示:参团旅游的上车前、下车后,均为自由活动和自主游览时间,请您注意保护自身人生安全及财物安全,请入住酒店后不要擅自或单独外出,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贪图小便宜,警惕上当受骗!
2、特别说明:四川的大部份景区内,包括5A景区都有其景区的配套商业服务,即每个景点都会有当地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朝佛纪念品和当地特产、小吃等商店或摊贩在出售相关商品,有些景区的讲解员还会为游客推荐解说,此类景区配套商业活动并非我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请您根据自身所需谨慎选购,记得索要发票;
3、关于旅游意外险①本社所有跟团游产品均包含免费赠送的旅游意外险1人1份;此险需要游客在报名时及时提供出行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身份证/护照等)交由旅行社及时购买后方可生效。关于旅游意外险的生效时限:行程出行当日统一集合出发后立即生效
②若遇游客坚持拒绝在出行前提供真实有效身份信息的,本社有权拒绝接待,敬请理解!
4、如游客中途擅自离团,未产生的所有费用不退(包 括往返飞机、门票、住宿、车费、餐费、导游服务费),则视为游客单方面违约。
游客中途离团或退团,视为自动放弃行程,合同协议终止,保险时效自动失效,未产生费用不退,若给旅行社增加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要求游客补偿或赔偿损失。
5、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泥石流、塌方、大风冰雹、堵车或交通管制等〉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或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况,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变更旅游合同约定行程安排时,旅行社应当向游客做出说明。由此造成的多余增加费用或损失由客人自理;若造成景区景点减少,本社不承担相关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赔偿和处理
6、请游客认真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旅行社以游客所填写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依据。并以多数游客填写的《旅行社服 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评定标准。如果游客在完团后提出与其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意见不符的投诉,我社将不予处理。
7、旅行社免责申明:本行程不适宜孕妇、婴儿等特殊人群;及心、肺、脑、肝、肾有明显的病变,以及严重贫血、患有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冠心病、动脉硬化、心脏病、哮喘病、老年痴呆、精神疾病、身体残疾、智力缺陷或障碍、癌症等可能威胁自身生命和引起严重后果的疾病的客人出行,如有类似病史自己权衡,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如隐瞒病史不报,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游客本人及家属自行承担,并且如给旅行社带来损失,由游客和家属对旅行社进行赔偿。敬请知晓!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及安全,以上特殊人群或患有以上疾病的朋友我社无法接待,敬请理解!
也请游客切勿故意隐瞒病情造成不可预计的后果!